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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:农业生产“大托管”示范推广

  日前,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实施方案,部署农业生产“大托管”示范推广。根据方案,今年全省选择21个产粮大县开展“大托管”示范,示范面积达到200万亩;2023年底,实现在所有产粮大县开展示范,总面积达到500万亩左右;2025年底,力争实现产粮大县乡镇示范全覆盖,总面积达到1000万亩左右。

  发展农业生产托管,是促进农业规模生产、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途径。2020年,安徽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2.18亿亩次,居全国首位。实施方案强调,示范推广“大托管”要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、村集体统一组织、托管主体实施规模经营、社会化服务组织跟进配套服务、保险机构提供托底保障作为基本要求。实施中要确定实施“大托管”的村、选定托管主体、开展托管服务、进行收益分配4个主要环节,以及村级申报需求、乡镇审核把关、县级跟踪指导等12项具体操作步骤。试点单位将重点围绕搭建县级“大托管”信息服务平台、成立乡镇“大托管”服务中心、创新金融服务、加强质量监管等4项重点工作进行探索。

  近年来,淮南市创造性实施以“两委托、两跟进、一托底”为主的农业“大托管”模式,即农民将耕地委托给村集体、村集体将耕地集中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生产经营,农业服务公司和农技部门跟进技术服务、银行跟进金融贷款服务,保险公司给予收入保险托底,让农业生产变得更简单、更集约、更高效。在总结淮南经验的基础上,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提出了以“一引领、两委托、三跟进”为基本特征的农业生产“大托管”示范要求,即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,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接受农户委托直接提供全程托管服务,或再委托给托管主体开展服务,各类服务组织跟进实施专业服务,金融机构跟进开展金融支持,参与各方跟进建立利益联结机制,有效引导小农户与各类生产服务主体的对接,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。

  此外,实施方案在推动主体、托管模式、服务方式和收益分配等方面还出台了一系列创新举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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