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从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获悉,“十四五”以来,辽宁省积极拓展补充耕地途径,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,逐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。全省共批准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.17万公顷,完成补充耕地面积1.2万公顷,全部做到“先补后占”“占一补一”“占优补优”和“占水田补水田”。
图为 辽宁标准农田
耕地保护,始终是粮食稳产增产的强有力保障。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,坚决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决策部署,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。辽宁省在“十三五”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护任务,居全国第二位,有力维护国家“粮食安全”。
数据显示,从2011年至2021年的十年间,辽宁省耕地保护任务从6902万亩增加到7603万亩,永久基本农田从5522万亩增加到6251万亩,粮食产量增加100亿斤,稳居全国第12位,进一步巩固了粮食主产省的地位。截至2021年末,辽宁省实有耕地面积7730万亩,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251万亩。
发展是硬道理,节约是大战略。节约集约用地既能够“严控增量”避免占用耕地,又可以“盘活存量”优化用地格局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。沈阳市大东区汽车城工业园一宗工业用地,原拟用于建设汽车仓储中心项目,因多种原因迟迟无法落地。为盘活利用存量土地,当地政府收回后重新出让给一家汽车零部件外商独资企业,该项目计划投资8亿元,已于2021年开工,即将竣工。
与此同时,辽宁省积极统筹利用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,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,遏制宽打宽用的占地冲动。自2018年“增存挂钩”制度建立以来,辽宁省持续加大“两块地”消化处置力度,累计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.03万公顷、处置闲置土地1.37万公顷,连续5年超额完成国家“双降”目标任务。
在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方面,辽宁省坚持对违法行为“零容忍”,按照“早发现、早制止、严查处”的要求,建立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制度。以卫片执法检查和日常动态巡查为抓手,对新增违法乱占耕地行为“零容忍”,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。
下一步,辽宁省将通过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、探索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等举措,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,继续有效盘活存量土地资源,促进存量土地合理开发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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